私营部门参与的能源投资项目涵盖已进入财务结算阶段,并且直接或间接地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电力和天然气的输送和配送)。动产与小型项目(如风车)不在此类。包括的项目类型为经营管理合同、有重大资本支出的经营管理合同、新建项目(由私企或公私合资企业建造和运营一个新设施)和资产剥离项目。投资承诺是指设施投资与政府资产投资之和。设施投资是指项目公司承诺在合同期内投入新设施或现有设施扩建和现代化改造的资源。政府资产投资是指项目公司为获取政府资产(国有企业、在特定区域提供服务的权利或特定无线电频谱的使用权等)所投入的资源。数据按现价美元计。